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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政月读第二期目录:警钟长鸣

  发布时间:2013-12-05

一名死刑犯的忏悔


  我叫夏嘉陵,现年四十岁,家住宝鸡市,捕前任宝鸡市财政证券公司总经理,今天在这里向大家汇报一下,我是怎样从一名国家干部,蜕变成一个死刑犯的过程。 
1987 年我从陕西财经学院毕业后,被分到财政部门工作。由于自己勤学好进,踏实肯干,很快便得到了领导的赏识。 90 年初我刚满 25 岁,便被组织上任命为副科级的领导职务, 91 年底还被省政府表彰为全省税收财务大检查先进个人, 92 年就被吸收入了党。那时的我,充满了青春的活力和工作的热情。在领导和同志们眼里,是一个年轻有为的好干部。 
   由于不满足平淡无奇的机关生活,在我的要求下, 93 年初,局领导安排我参与筹备刚刚挂牌成立的宝鸡市财政证券公司,任公司证券部经理,负责公司的主营业务。上任后我运用所掌握的财经理论和财务管理专业知识,为公司的业务开展和长远发展制定了一系列的目标任务,并为实现这些目标,付出了自己全部的精力。 
   在三年时间中,使公司相继成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武汉、西安等证券交易中心的会员单位,公司的证券交易业务量随之急聚上升,利润也较上年有了大幅度的增长,公司实力和员工的福利都得到了明显的改善,而我也因工作中的成绩,被市局任命为公司主管业务的副总经理。 
   由于受当时证券业的特殊要求,我经常要陪同领导或带领下属员工到北京、上海、深圳、武汉等地出差,同那里的同行建立联系,拓宽业务。在业务交往中,常常会遇到对方赠送礼物的现象,开始,我还能把握住原则,婉拒对方的好意,也曾将拒之不掉的礼金上缴公司。但久而久之,我的心里也发生了一些变化,看到同样是国家公职人员,干的是同样的证券业务,而人家的收入却常常高出我们的几倍甚至十几倍,看到人家业务干部戴着名牌手表,穿着高档服装,花钱如流水,心里就感到不平衡。这种思想无疑是危险的,但却由于自己平时忙于业务,忽视了政治学习,在我的内心里,慢慢的就滋生了腐败的土壤。小恩小惠还能不为所动,而一旦受到大的冲击,这块土壤却能将自己埋藏。 
   对我来说,走上不归路,是偶然的,也是必然的。 1996 年夏天,以前曾与我们合作过的厦门某集团公司香港籍老板洪某,邀请我和公司总经理胥某去厦门,向我们提出合作兴建厦门某花园大厦的请求。那是他们集团在厦门开发的一个总投资近 5 亿元的大型房地产项目,由于受到当时国家宏观调控的影响,后续资金无法落实,面临着工程停工,企业破产的危险。 开始,出于对投资安全性的考虑,我们没有答应他的请求。面对这种情况,洪某就在私下里向胥某承诺,如果这次合作成功,他愿意拿出 300 万元现金表示感谢,胥某在和我商量时透露了这一情况,并征求我的意见,我从胥某的言谈中感受到,他有与对方合作的意向,便没有提出反对意见。就这样在厦门,我们俩就拍案决定,与对方签订了我公司需要投资 9000 万元的合作协议。那时候我们都被那笔前所未见的巨额好处费冲昏了头脑,党的金融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在我们脑海里消失的无影无踪。 
   随着我们公司投资的陆续到位,洪某也兑现了他的诺言,拿到了那笔巨款后,我们也曾犹豫害怕过,不敢将他私分,后装入自己的腰包。但是钱已经到了手,处于侥幸心理,我们也不甘心将它上交,便以个人的名义,注册了一家公司,幻想着用这笔资金做投资,给我们自己创造一些财富。 
   但是,事情并不都如自己所期望的那样去发展,一切违法的事情都必将有其败露的那一天,由于我们用于厦门的投资资金大部分都是通过违规超额发行国库券方式筹集的,随着兑付时间的到来,这些超额发行的国库券无法得到及时兑付,在投资者心中产生了极大的恐慌,也引起了省市政府的关注。上级机关不断派员来检查,我们只能想方设法筹集资金,千方百计地拖延时间,幻想着能拖到厦门工程完工,收回投资,好掩饰我们的罪行。然而,到了 99 年底,随着洪某因涉嫌诈骗被福建警方拘捕,我们的罪行也初现端倪。 
2000 年 3 月,我在宝鸡市财政证券公司总经理的位置上被执行双规,同年六月被依法逮捕,经过一年多的审理, 2001 年的 6 月,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一审判处我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年 12 月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又驳回了我的上诉,依法维持原判。是最高人民法院的终审复核,留下了我的生命。 2002 年的 8 月,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复核裁定书认定,我在共同犯罪中,作用稍小于同案,且能主动提供证据,协助司法机关,追回赃款赃物,依法裁定我为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到陕西省庄里监狱投牢后,对死亡的恐惧虽然消除了。但是每天清晨看到监墙上巍然屹立的哨兵和森严的高墙电网,一想到自己的后半生将要在这里度过,内心就一片茫然。无数个夜晚,躺在号舍冰冷的铺位上。我都辗转反侧,久久不能入眠。 
   我出生在一个普通干部家庭,从小就受到父母严格的管教,长大后是党和政府把我培养成才,又把年纪轻轻的我送上了领导岗位,我本应努力工作,、好好的为人民服务,来回报党和政府对我的培养,而我却利令智昏、铤而走险,为攫取不义之财,走上了犯罪的道路。我的犯罪行为给国家造成了近亿元的资金无法收回,使社会安定和老百姓财产受到了极大的损害。我的父母双亲都是医务工作者,他们一辈子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地工作,含辛茹苦的养育我长大成人,当我在学习工作中取得一点成绩时,他们也曾为我骄傲过。但是现在,我这个犯罪儿子却他们蒙受着巨大的耻辱,使他们羞于面对同事朋友,整天闭门不出生活在苦闷之中,他们都是年近七旬的老人了,正是需要儿女照料的时候,而深陷牢狱的我却连给他们端一杯茶,倒一杯水的机会都可能永远失去了。尽管如此,善良的父母也没有唾弃我这个不肖之子,还经常相携着来监狱探望我,每次见到他们那疲惫苦涩苍老的面容,我都会感到深深的痛悔,禁不住的泪流满面。和每一个做父母的一样,我也疼爱自己的女儿。以前,不管工作有多累,一见到我那宝贝女儿,心里就会充满温馨和愉悦。但是现在,我已经有四年多没见她了,因为妻子不敢带她来监狱,不愿让她幼小的心灵再受到伤害,我是多么的爱她啊 ! 可是,一想到自己不但不能再为女儿的成长尽做一个父亲的责任,反而要让幼小的女儿过早的去承受一个罪犯子女将要遭遇的各种歧视,就心如刀绞,羞愧难当 ! 我真正认识到了自己的罪孽有多么深重,不但对国家,对社会有罪,就是对于家庭,我也是一个名副其实的罪人啊 ! 我没有勇气去面对现实,我不知道自己活在这个世界上还有什么意义 ? 
   我的思想情绪被监狱人民警察及时看在眼里,他们时刻牢记着教育转化罪犯的神圣职责。监狱首长和警察们多次找我谈话,帮助我分析心理状况,肯定了我认罪悔过的思想,要求我放下包袱,轻装上阵积极改造,争取获得政府奖励,早日回归社会,为社会,为家庭做些有益的工作。 
   在监狱领导和监狱人民警察的耐心帮助教育下,我的思想已经有了明显的变化。我想,自己的犯罪给国家和社会造成了那么大的损害,是法律留给我改过自新,重新做人的机会。监狱人民警察又为教育转化服刑人员付出了巨大的财力,物力和精力,我没有任何理由自暴自弃,我只能用认罪悔过之心和努力改造之行来回报政府的不杀之恩和监狱人民警察的关怀教育之情。 
   在监狱改造的两年多,我在积极完成改造任务的同时环认真学习了《刑法》,《监狱法》等法律法规,通过学习,我才更加深刻地感受到自己之所以从昔日年轻有为的国家干部,一个同龄人中的佼佼者沦为今日的阶下囚,正是因为自己过去将单位组织的政治学习、廉政教育视为儿戏,忽视了对国家法律法规的学习,放松了对世界观的改造,以至于法律观念淡薄,防腐拒变的能力不强,轻易地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往事不堪回首,痛定思痛,我多项以自己的紧身经历,告诉大墙外面的朋友,有时候,犯罪对一个思想意志薄弱的人来说,真的只是一念之差,监狱对我们来说也真是只有一步之遥。天伦之乐、妻儿承欢对一个服刑人员来说都将是可望不可及的美好的环境!前事不忘,后事之师,请大家记住我的惨痛教训吧!珍爱生命,走好人生每一步!   (三室)